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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關于實施安徽省第三輪高校畢業(yè)生“三支一扶”計劃的通知》和《安徽省2016年高校畢業(yè)生“三支一扶”計劃招募公告》等文件規(guī)定,現將蕪湖市2016年招募高校畢業(yè)生“三支一扶”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 資格復審時間
2016年6月27日 上午8:30—11:30
逾期不辦理資格復審者,視為自動放棄,取消其招募資格。
二、 資格復審地點
蕪湖市政通路66號,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科(C區(qū)6樓628辦公室)。
三、 資格復審要求
1、根據筆試總分,按招募計劃1: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資格復審名單。若考生筆試成績相同,以《綜合知識》分數高低排序,確定資格復審對象。經復審確認后,參加體檢員額空缺的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。
2、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(應屆畢業(yè)生提供學校蓋章的就業(yè)推薦表)、戶籍或生源地證明、筆試準考證以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。報考支教 崗位的還需提供教師證(或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)原件。屬尚在勞動合同期內的基層特定崗位人員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原件、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就業(yè)主管部門開具 的證明材料等。服務期滿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證,尚在崗(服務年限不少于兩年,且考核合格)服務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同級團委開具的證明材 料等。
3、審批錄用時仍不能提供畢業(yè)證、教師證等證件原件的,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,取消招募資格。
資格復審要求提供的所有證件、證書、證明、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。考生不得偽造、變更材料內容,一經發(fā)現,即取消招募資格。
經資格審查發(fā)現,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,或不能提供規(guī)定證件材料的,取消其招募資格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蕪湖市2016年招募高校畢業(yè)生“三支一扶”資格復審人員名單.xls
2016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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